买了问题二手车?“退一赔三”执行到位!
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,汽车行业更新迭代迅速,二手车交易愈发活跃,矛盾纠纷日益增多。近日,在惠阳区法院执行法官团队的不懈努力下,一起因购买“重大事故车”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。
张某与某二手车经销商签订《车辆转让协议》,约定以16.5万元购买二手奥迪A4L一辆,经销商保证涉案车辆无重大事故,否则无条件退车。
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,张某多次对车辆进行维修,后在年审时发现案涉车辆系重大事故车。双方多次协商无果,张某一纸诉状将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庞某诉至法院,要求“退一赔三”。
法院认定某二手车经销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隐瞒、欺骗等不当行为,构成欺诈,判处经销商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。被告逾期未履行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惠阳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产。经执行法官反复规劝,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,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履行赔付义务,将退款、赔偿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

当前二手车市场面临准入门槛低、信息不透明、标准不统一、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,而二手车与新车相比,存在更多不确定因素,容易引发矛盾纠纷。本案中,被执行人以次充好,售卖重大事故二手车,最后换来一个“退一赔三”的结果,得不偿失。
法官建议:
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,应当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,真实、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二手车的行驶里程、维修记录、交易记录等信息,切勿耍“小聪明”,自以为规避了法律风险,实际上砸了自己的招牌不说,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消费者要明白二手车不比新车,车辆多少会有瑕疵,所以交易过程中务必保持谨慎,要主动要求出卖人告知二手车的事故及维修情况,如果不能告知的,则可共同委托第三方对车辆状况进行鉴定。
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二手车,否则可能会面临车辆证件不齐、无法完成过户登记等风险,极有可能车财两失。
查验汽车后、付款前,应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,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,订立合同时应慎之又慎,尽量做到合同内容完备,以便产生纠纷时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:船舶、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,建议及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,防止出售方“一车多卖”等不利情况。
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,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。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,只有坚持守法诚信经营,企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。
来源/惠阳区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/刘江涛
编辑/刘镜宇
校对/陈育敏


